■曾圣钧
8月9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标志着《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金融支持前海30条”)中的“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这项措施正式落地实施。
前海作为深港合作最紧密的地区之一,已吸引超过1.1万家外资企业落户,其中港资企业占比达85%。“前海港企贷”着眼于民生金融服务,便利前海众多港资小微企业获得境外融资,助力港企港人在前海创业创新,也为深港“融资通”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操作指引》明确规定,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港资小微企业,可在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额度内借用外债,外债债权人限定为境外银行,提款币种限定为人民币。这有利于境外银行,特别是港资银行基于原有的长期授信和合作,将贷款服务延伸至前海。8月10日,3家前海港资企业成功办理“前海港企贷”业务,融资金额合计1200万元,成为政策正式实施后首批受益企业。
我们看到,自今年2月,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金融支持前海30条”以来,深港两地业界深入交流、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各项政策稳步落地,深港金融合作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快释放。比如,3月10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落地首单境外直接购汇业务。又如,5月8日,前海某保理公司为一家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了30万元的出口保理融资,实现商业保理公司办理国际贸易背景的商业保理业务首单落地。截至二季度末,落地总额合计110万元。保理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力地支持了境内企业“走出去”。又如,5月,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为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办理了一笔大豆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再如,6月14日,光大银行深圳市分行成功落地境外企业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企业使用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NRA账户”)内结算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为区内境外企业增加资金运用渠道提供了制度依据。
为把握政策红利,合作区内金融机构踊跃探索,一批全国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快速落地见效,以深港账户通、汇款通、融资通、贸易通、金融服务通、跨境理财通“六通”为代表的深港金融合作新格局加速形成。7月1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从“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等六大方面提出115条具体措施,旨在全面强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香港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随着越来越多的港企港人将前海作为进入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内地市场的桥头堡,“前海港企贷”业务的推出,将会进一步便利原来不满足借用外债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境内更容易获得境外银行贷款。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