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楠
逾期铲单、征信修复、债务优化……一些不法分子在社交媒体或网络平台散布信息,声称可以协助金融消费者开展投诉、修改征信记录、申请债务减免等。一通通电话的背后,隐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施欺诈的犯罪团伙。公开报道显示,今年3月起,上海市部分金融机构遭到的恶意投诉较为突出,金融黑灰产业呈现增长态势。
据了解,犯罪分子一般是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或采取以客带客等形式引流,诱骗金融消费者与其签订所谓的“代理委托协议”,之后收集金融消费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贷款等信息,以金融消费者名义,虚构事实、编造理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起恶意投诉,实施敲诈勒索,令金融机构苦不堪言。看似维权实则侵权的行为,容易让金融消费者落入圈套,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遭受资金损失,恶意投诉逐渐演变为金融黑灰产。
短期来看,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妨碍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沟通,导致金融消费者信用违约风险发生。金融消费者向不法分子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买卖或恶意使用,如果被诱导伪造资料,涉嫌敲诈勒索等,将会使自身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长期来看,不法分子的恶意投诉挤占了金融消费者正常维权的渠道资源,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让金融机构服务潜力难以释放,客户体验无法得到有效改善,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逐步被蚕食反噬。
目前来看,野蛮增长的金融黑灰产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顽疾,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良性发展需面对的挑战,各方要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健全政、企、民协作机制,全力击破这个潜滋暗长的黑灰地带,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恶意投诉的辨别能力,共建行业黑灰产数据库,加强对违法广告治理力度,加大对恶意投诉的打击力度,净化舆论环境,开展溯源治理,优化市场环境。金融机构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防诈骗知识宣传力度,提升金融消费者防范意识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异常投诉的数据筛查和管理,发现可疑投诉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金融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在遇到纠纷时,金融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渠道提出诉求,警惕被不法分子利用,不轻信虚假承诺,守护好个人的“信用名片”。
金融消费者应谨记,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凡是表示可以对个人征信信息逾期铲单、洗白修复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