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7 日,中宣部召开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组织开展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布置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会议指出,要压实职责任务、积极担当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第一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平稳顺利举行,为锻造高素质新闻记者队伍、服务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2023 年 1 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披露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办法。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 个科目。
根据工作安排,2023 年度考试大纲将于 2023 年 5 月上旬公布。第一次考试将于 2023 年 11 月举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问:两部规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分为 8 章,共 25 条。第一章“总则”,明确考试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主要对象和原则要求。第二章“考试组织”,明确考试的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第三章“考试报名”,明确考试的报名条件和程序。第四章“考试内容”,明确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第五章“考试方式”,明确考试的具体形式、工作安排、合格分数线划定。第六章“考试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处理作出原则性规定。第七章“资格管理”,明确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信息管理制度,确定新闻记者职业准入管理和执业准入管理的关系。第八章“附则”,对新旧制度衔接、实施时间、解释权限等作出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共 11 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作了详细规定,包括考试工作机构组建、考试科目设定、考试成绩管理、考点设置、考试大纲公布、考试安全保密等。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新闻单位未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需要申请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单位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可视情自愿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非新闻单位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这里的“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新闻单位。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第十一条规定了禁止报名的 7 种情形。各地考试机构将在考试报名环节严查严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防止出现违规情况。按照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与新闻记者证有何关系?
答: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组织实施。《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申请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新闻记者证核发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组织实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前,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等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对本行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具有职业准入的性质。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后,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成为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