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帅
杭州的王先生开了一家小店,近两年因经营不善,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恰逢前几年向银行借的一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缺少合适的担保物,银行表示不能继续展期,若逾期不归还贷款,不但可能被强制执行财产,而且会影响个人征信。焦头烂额的王先生四处寻求办法,此时在某QQ群发现了“代理维权”的广告,销售人员称:只要交付一定的“代理费”,他们就可以帮助客户向银行进行“维权”,不仅可以延期归还贷款,而且还不计算延期利息。在销售人员的忽悠下,王先生拨通了联系电话。
在支付了贷款金额5%左右的“代理费”后,王先生按照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号、贷款资料等个人信息告知了“代理维权人”,同时不再偿还贷款,对银行发来的短信和打来的电话置之不理,对于上门的工作人员避而不见。直至数月后,王先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发现“代理维权人”所谓的“维权行为”,就是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捏造事实向金融监管部门、信访部门恶意投诉,企图在短期内通过不法手段达到阻止银行追偿债权的目的。在发现上述无效投诉并不能达到目的后,“代理维权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王先生不仅损失了“代理费”,错过了与银行协商调解的最佳时机,还面临被强制执行财产、影响个人征信的后果。
生活中,像王先生一样掉入“代理维权”陷阱的人不在少数。目前,在网络上搜索“代理维权”等关键词,仍然会弹出很多广告,他们有的自称是“债务咨询专家和组织”,拥有资深法务团队,可帮助消费者进行停息挂账、信用卡债务重组、逾期协商等;也有人声称可以帮助消费者进行会员卡充值退费、交友平台维权、微商加盟维权等。
其实,大部分所谓的“代理维权人”并非真正的法律工作者,他们只是打着帮助客户维权的幌子,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而当消费者透露了个人信息,支付了高昂的代理费用后,“代理维权人”所谓的“维权”行为,基本都是利用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知的盲区,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甚至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诉话术进行投诉。一些非法代理维权组织甚至采取诱骗、恐吓等手段阻止消费者与商户或者机构正常协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由于部分违法行为是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这些公司在“人间蒸发”之后,相关的违法后果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消费者容易被“代理维权”的陷阱所欺骗,归根结底,还是对消费行为认知不够充分、彻底,对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方式和路径了解不够深入,再加上盲目相信“野路子”的不当宣传和“剑走偏锋出奇效”的认知偏激,导致原本可以化解的消费风险反而愈演愈烈。对此,监管部门已密集发布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打击恶意逃废债”内容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2021年监管机构频频发声严查非法代理维权黑产,再到2022年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多部门对非法组织机构进行查处,打击扰乱金融市场的不法行为,推动建立完善打击金融黑产的联合治理机制。
作为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当与提供服务的机构发生纠纷,或有自身正当诉求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如确需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应寻求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和可查询身份的执业律师。非法维权机构往往利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生意,宣称可代理办理全额退保、全额返息、删除不良征信记录等业务,消费者对此应审慎区分,谨慎维权。消费者要注意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对要求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行为要高度警惕,对代理机构提出的明显有悖于国家法律规定或社会主义公序良俗的做法要坚决抵制,在维权道路上擦亮眼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