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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而为做好农村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6-19 访问: 字体:

■王开栋

日前,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总体性、系统性部署,将进一步引导和聚合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养老这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要工作。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当前人口发展呈现出的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正在冲击着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传统做法,乡村养老问题凸显。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2136万人,在农村总人口中的比重为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可见,面对当前农村老龄化总量大、速度快、应对难等诸多客观现实,农村地区比城市更加需要社会化、组织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针对农村养老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意见》从加强网络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推动措施,并明确到2025年的近期工作目标: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同时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强化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养老金融也是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做好农村养老金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落实两大国家战略、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的重要抓手,充分体现了金融服务的政治性、人民性,充分彰显了金融服务的功能性、社会性。同时,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涉及人口基数大、综合性较强,对金融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带动作用,对金融机构而言也是重要的机遇。

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农村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对政府有规划、财政有投入的养老项目,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帮助养老机构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完善医护、康复、助餐等配套服务,让更多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不断提高晚年生活品质。

积极做好基础服务,提高养老金融可得性。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尤其是偏远地区留守老人、失能老人等重点老年群体,更需要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移动金融服务、延伸到村的金融服务点作用,持续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在社保卡开卡、支付结算、养老金支取缴费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让老龄群体足不出村、足不出家就能享受养老金融服务。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增强养老金融适配度。农村养老金融服务涉及信贷融资、支付结算、投资理财、保险保障等综合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创新力度,按照农村养老客户的需求特点,开发专门的信贷、理财、投资、保险产品,满足农村老年人群的差异化需求;同时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和手段,提高农村养老客户触达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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